第九十一章 哥们义气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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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村子里住了几十年,每个人什么脾气彼此都了解,就天赐这可以不要命的性格连村长都怕他几分,何况是自己。张新安慰着自己。
再者说今天的事情虽然他没有看到经过,显然是自家闺女理亏,自己老婆说的没错,如果自己不是爱养这儿儿狼狗,也就没有这些事,只恨自己没有把狗拴得更牢靠些。
说什么都晚了,事情已经发生,后悔无用,眼前只能尽力平息天赐的火气,看看如何能补救才好。
内心千回百转之际,张新连忙出了屋子,想着同天赐说些好话,都是乡里乡亲的,孩子做事没个轻重,做父亲的失职。
内心里斟酌着词句,看见天赐走过来,虽然面上冷漠,但自己却不能闹脾气。
“天赐来了,进屋喝口酒,正好我也是刚到家,还没吃饭,咱哥俩喝一壶。”
都说世上不打笑脸人,明明知道天赐上门来找事,这就是欺负到家了的感觉,可是自己还是放低了姿态说着好话,张新都感觉自己有点窝囊。
本以为天赐怎么也会接他个话茬,毕竟天赐虽然倔强,还不是个混蛋。
让张新始料未及的是天赐径直当他是空气,压根就没这个人一样,既没有接他的话茬,也没有向他多看一眼,而是提着手里的钢叉直奔拴在院中的旺财。
见有他人进院,原本爬在地上的旺财起身狂吠,身子向前冲,可惜它的脖子上拴着绳子,任它如何的使劲也挣脱不出来。
眼见着人朝它奔过来,旺财显得更加狂躁,两只前腿向前,前面的身子匍匐在地,做出冲刺的样子,向前窜一下绳子就会把它带回去,可是它却感觉不到痛一样,一次次的向前冲,那气势仿佛一只饿狼寻到了猎物一般。
胆子小的早被旺财吓得绕道而行,可惜它今天遇到的是天赐,人是万物之灵,人的力量和体魄在自然界虽然不占优势,可是人聪明啊,人的智商是任何一种地球生物都无法比拟的。
知识就是力量,这句真得不能再真的真理,无论是否知道其理念的人都把它发挥得淋漓尽致。
所以人类在面对再凶猛的野兽的时候依然无所畏惧,因为人可以利用他掌握的知识,巧妙的利用工具以及环境战胜对手。
天赐完全无视张新的存在,抬脚几点走到旺财跟前,站到它够不到自己的地方,手起叉落,钢叉的巨齿毫不客气的插进了旺财的脖子。
刚刚还耀武扬威的畜生吃痛,还在玩命的挣扎,只是此时的叫声已不如刚才的张狂,呜咽着挣扎着,顷刻之间血流如注。
场面血腥得让人不忍直视。
孙二娘拉着女儿张可就站在屋门口,还未等张新开口,张可却是一脸怒气道:“你凭什么杀了旺财,它虽然是个畜生可也是我们家从小养到大的,你这样子比疯狗还疯,就算不叫你赔了狗的命,赔钱总是应当的。”